贩毒“夫妻”档 购销一条龙绍兴最大新型毒品贩毒团伙案一审宣判陈镇南 徐东良
本报讯 日前,绍兴规模最大、涉案人数最多的新型毒品团伙贩毒案一审有果,绍兴市中级法院以贩毒罪判处余俊杰死刑,以贩卖、运输毒品罪判处陈志新死刑,以贩卖、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李建国、唐玉平、徐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、10年有期徒刑不等,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何炎健、朱芬惠、王群有期徒刑11年至1年不等的徒刑。 法院审理查明,自2004年5月至10月间,陈志新、李建国、唐玉平分别合伙或者单独从广东省广州市、安徽省芜湖市等地购买、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、K粉、摇头丸、大麻叶至绍兴贩卖。余俊杰多次向陈、李、唐出售毒品甲基苯丙胺和介绍贩卖K粉、摇头丸。何炎健为陈、李从广东购买毒品的介绍人,徐勇等分别为陈、李在绍兴的销售人员。其中余俊杰共贩卖甲基苯丙胺4213粒、K粉1000克、摇头丸500粒;陈志新共贩卖、运输甲基苯丙胺3300粒、K粉2313克、摇头丸1000粒、大麻叶100克。2004年10月,李建国、唐玉平从绍兴到广州市购买毒品的返程途中,被铁路民警抓获。 这伙毒贩运毒方式诡秘,方法多样。为逃避警方抓捕,他们不仅用常规的运输方式如用包携带等,还用嘴含毒品等隐蔽方法对付检查,方式不下10种。 该团伙分工协作明确,购买、运输、贩销一条龙,既有负责联系上线的,也有负责销售、运输的。据了解,徐勇是陈志新、李建国两人雇来专门“送货”的,月薪3000元,每次徐勇从陈、李两人处取货,然后按照陈、李的吩咐送到指定地点,如一些夜总会、酒店及医院附近贩卖给吸毒人员。朱芬惠和唐玉平分别系陈、李的女朋友,为陈、李在绍兴销售毒品。 据悉,该案在庭审时,由于被告人较多,公诉人宣读起诉状竟花了半个多小时,法庭调查阶段延续到中午12点多,直到下午6点,庭审才宣告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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